并未有补偿之意,我们要求人事部给我们开辞退证明,他说没有开除我们,那放假,总要有基本工资吧?
你好,蔡文明律师:
本人2008年3月1号,龙岩某某公司上班,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为给我们办理医保社保。
2009年2月10号,在我们无任何违规的情况下,公司上午提出:美其名曰:从明天开始放假。说公司不景气。要求我们今天下午就交接好。而且,并未有补偿之意。
我们要求人事部给我们开辞退证明,他说没有开除我们,那放假,总要有基本工资吧?
其实,就是变相的把我们辞退。
打电话到相关监督部门,竟然一个推一个说不是他们负责范围。我们真的不知道如何去争取我们的权益。
我也是泉州的,希望得到老乡的帮助!
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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