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恒律师:2007年3月份在世通莱茵小镇购买住房一套?

乔恒律师:2007年3月份在世通莱茵小镇购买住房一套?,第1张

你好,乔恒律师:
2007年3月份在世通莱茵小镇购买住房一套,11月份交房,2008年3月份开始装修,装修后一直没有入住,只是偶去去打扫一下卫生。2009年听对门邻居说大家被厨房下水管道的水所泡,我就及时赶回家,等到家后发现室内已经有深达10cm的污水,地板家具全部被毁,总共损失达5万元。报经物业公司修理,在厨房的下水管里面清理出成团电线皮。物业认为他只负责管道疏通,不对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我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认为房子已经卖出一年,和他们没有责任!我住在一楼,厨房没有单独设下水管,并且没有地漏。我想问一下我应该向谁来索赔!还有在我之前,我们小区在一个月内已经连续同样的方式(都是厨房下水管上溢)泡了三家。看样子我的房子最少在水里泡了近10天,水都流到了院子里和防盗门口!我想问一下我应该向谁来索赔!开发商和物业为一家出资方,他们一致认为他们没有责任,让我自己认倒霉或找楼上业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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