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担心,我是否具有完全的合法继承权,是否还有我父亲的那一半该由我姐妹来继承呢?
律师,您好!
我母亲有套房产,原房本是我母亲的名字。我有4个姐妹,但是自从我父亲过世后,母亲跟我一起生活,我主要承担赡养义务,姐妹很少过来看望母亲,偶尔给我母亲一些生活费,也主要用于老人的生病住院。10年前,依据母亲的意愿,我和母亲去了公证处办理了房产赠予公证,并连同房产证也改成了我的名字,但现在担心,我是否具有完全的合法继承权,是否还有我父亲的那一半该由我姐妹来继承呢?谢谢
是这样的,因为没有遗嘱,就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继承,你母亲的这套房子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父亲死亡后,房子的一半有你母亲和四个姐妹进行分割继承,另一半是你母亲的,所以你母亲只有权将其应有的财产进行自由处分。现在的情况是该房子属于共有物,共有人分别是你母亲占60%,你和其他三个姐妹分别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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