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我是外地嫁到杭州的女子,和我老公结婚8年,现有一女儿7岁。在孩子8个月以后一直由我公公婆婆带着。
我是名普通的打工族,我老公从2007年至今失业在家,平时就对我冷眼相向,还经常到处拈花惹草,曾今也写过保证书,可也起不了作用,我还目睹他把女人带到家里来了,他不但不知道错还在那个女人面前打我,所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提出离婚。我怀孕过4次,一次宫外孕,一次葡萄胎,一次自然流产,还一次就是我孩子。请问我能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吗?
位律师回复
你好,你可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孩子抚养权归你。肯据你所说在孩子的抚养权上面你还是比较有利。我是杭州律师,欢迎参照联系方式联系,详细咨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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