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而我们一起还贷,那如果离婚了,房子财产我是否有权分得一半?
各位律师:
准备结婚,老公要贷款买房。想咨询一下,房子贷款是否要在我们婚后共同偿还?那么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写我们俩的名字?如果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而我们一起还贷,那如果离婚了,房子财产我是否有权分得一半?如何做才能保证我的合法权益!谢谢!急求答案!
你好:
1、如果在婚前办理首付并且购买人是你丈夫一个人,那么该房属于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附随该房的债务亦属于其个人债务,如果其用共同收入还贷的话,离婚时你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但是可以要求其支付还贷部分的一半给你。
2、你们可以约定该房为共同财产,并共同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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