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她对这个房子也有二分之一的继承权,如果她不同意的话,那房子的名字还是不能变更写我的,对吗?
你好,周泽高律师:
和丈夫结婚后,丈夫单位分了一套房改房,户口就我们2个人,户主是丈夫,但是今年丈夫去世了,我想把房子写到我的名下。去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说要丈夫父母双方在场,他母亲健在,她自己有一套房子。户口跟我们不在一起,他的母亲有继承房子的权力吗?是不是她对这个房子也有二分之一的继承权?如果她不同意的话,那房子的名字还是不能变更写我的,对吗?
他母亲有继承的权利,不是一半,如果你丈夫的继承人只有你和他母亲,他母亲应得到四分之一的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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