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与女方现在在一起合做生意,所有的投资是双方各自均出,请问一下,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各位律师:
我有个朋友,因与男方夫妻生活不协调分居,在分居期间,她认识了一个男性朋友产生了感情,与之有了性关系,且他们之间有不特定时间的聚居,男方与女方现在在一起合做生意,所有的投资是双方各自均出,请问一下,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如果不是以夫妻相称,就不构成重婚,属于同居关系。
各位律师:
我有个朋友,因与男方夫妻生活不协调分居,在分居期间,她认识了一个男性朋友产生了感情,与之有了性关系,且他们之间有不特定时间的聚居,男方与女方现在在一起合做生意,所有的投资是双方各自均出,请问一下,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如果不是以夫妻相称,就不构成重婚,属于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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