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我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其欲利用亲戚关系处理),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主要是在小孩方面的)?
结婚至今已有5年多,结婚1年后我离家外出务工,她继续留在家里带小孩及照顾家里的一切事务,两年后她去了广东务工,小孩交由其父母照顾至今,期间我们之间的联系渐渐减少,沟通有带沟(自从她去了广东之后我们一直没有同居过),特别是近一年(2007-2008)来更是没什么联系,有时觉得我们之间根本无法沟通,而且由于我创业心急(目前未有成果),我很少顾及小孩及身边亲人,造成很大误会,春节期间老婆来找我并以我有外遇为由提出离婚,因为我从来没考虑过这样的事情,所以我拒绝了,但其欲利用亲戚关系处理此事,其亲戚甚至说:“即使你不去签字,也会有人帮你搞定”
请问李律师,像这样的问题我有什么样的选择呢?如果在我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其欲利用亲戚关系处理),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主要是在小孩方面的)?谢谢
请聘请律师代理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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