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时间为多久?
一、什么是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管辖权异议,学术界主要有三种定义:
1、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
2、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
3、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这些定义争议的焦点在于对其主体、客体范围的界定上。笔者认为对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采广义的概念,因为管辖权异议制度的设置,在于监督法院行使管辖权的职权行为,以保证作为诉讼开端的管辖制度正常运作,使程序正义在诉讼中的各个环节得到实现,而非单为某一方当事人创设某项权利;而对管辖权异议的客体,则要从诉讼经济的角度考虑作出相应的限制,排除当事人对指定管辖和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异议,即管辖权异议的客体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依当事人申请的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而这些管辖规则都发生在第一审程序中。因此,本文采取第三种定义,即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
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时间
(一)初审裁定时间
1、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
2、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后10日内提出上诉,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其中,对被告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裁定,原告可以提起上诉。
(二)二审裁定时间
当事人对初审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裁定下达后应当立即恢复诉讼。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条。
管辖权异议,一审审理期限不得超过15日,不服一审裁定的应在10日内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应在30日内审结。一个案件,通过管辖权异议,就会消耗掉大量的时间。管辖权异议审理时间是不计入法院一审审限的,而且在管辖权异议终结后,即使驳回申请,举证期限还得重新计算
综上所诉,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有利于保证当事人的权益,避免了当事人时间钱财等的损失。不管是初审还是二审,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时间都在一个月以内。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什么是管辖权异议以及管辖权异议裁定时间为多久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廊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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