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到哪里办理,然后如何办理签到香港户口,需到哪里办理,办理什么手续?
各位律师:
问题:本人(原嫁湖南籍)育有一孩子,也是湖南籍人士。离婚后改嫁香港籍人士,现在本人也拿到了香港身份证,问:以前养育的孩子(以前抚养权为前夫,现在前夫答应抚养权为本人)还没办理手续,应到哪里办理?然后如何办理签到香港户口?需到哪里办理?办理什么手续?
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
3、常住户口在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或者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军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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