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里的蔬菜按农作物每亩每年600元赔偿15年,这样赔偿合理麽,国家应该怎样赔,我该怎麽办?

棚里的蔬菜按农作物每亩每年600元赔偿15年,这样赔偿合理麽,国家应该怎样赔,我该怎麽办?,第1张

各位律师:
2008年5月份,大队广播说,占地户不许再种任何农作物,否则不予赔偿,到现在高速还没修。我家种着两个温室大棚,高速占地都占了,大棚每年收入5万元,我家就靠这两个大棚生活,2009年1月份,大队干部把大棚推平,到现在一分钱也没赔给我,还说大棚每平米35元赔偿,棚里的蔬菜按农作物每亩每年600元赔偿15年这样赔偿合理麽国家应该怎样赔?我该怎麽办?

位律师回复

征收土地的补偿主要是三个部分:一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二是安置补偿;三是土地补偿。土地补偿是对村集体的,安置补偿是对土地使用权人的(就是你所说的地主),青苗补偿就是对当时经营人的。如果还有其他附着物,是谁建的就补偿给谁。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家只能获得青苗补偿。
按《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二十九条征用土地应当按下列规定付给被征地单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一)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按实际损失补偿,房屋、树木等附着物作价赔偿,也可以另行修建和栽种,在公布征地方案后抢种的树木和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拆迁安置办法和补偿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规定执行。
一般实际损失都不是很大,但基本上有的地方按一季的产值进行补偿,大概在700元至1000元之间。如果你家确实上面已有农作物,可向国土局反映。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棚里的蔬菜按农作物每亩每年600元赔偿15年,这样赔偿合理麽,国家应该怎样赔,我该怎麽办?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