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理由的和我要分手,我想挽留他,法律可以帮我吗,那如果我想打官司,那是按中国的法律吗?
你好,程向云律师:
我和一个日本的男生同居了。他说要和我结婚后我和他发生了关系,可是走后再也不回来了,没有理由的和我要分手。我想挽留他,法律可以帮我吗?那如果我想打官司,那是按中国的法律吗?谢谢。
您好,日本男子以结婚为诱饵欺骗你,侵犯了你的人身权并给你精神上带来了损害,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一是到公安机关报案,二是提起诉讼维权。如果诉讼的话,要争取中国管辖,适用中国的法律,那样就方便的多。相反的话,就不方便了。另外如果是同居的话,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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