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所做各种不公证行为及其给我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要求赔偿?
各位尊敬的律师好,
我在一家外企咨询公司工作,大概八月份公司一次项目评定时,给我评分的人用不实的证据打了个低分,而且在我质疑时候撒谎,说该文件已经被她修改保存,不能找回原件。实际公司的附件是不能被修改的,而且我发出的邮件都有原本保存在服务器和我的电脑上。我给负责人回信一一列举了该项目评定中不实不对之处,并要求公司对该员工进行调查和处分。负责人和上级经理一直以各种借口逃避调查。在国庆假期前最后一天快下班的时候,突然收到电话让我主动辞职,并且威胁要是我不主动辞职,会在退工单上写上不利于我的评语。我跟HR确认退工单上可以写评语,并且会对我下一份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所以我被迫在假期前最后一天几个小时内办完所有辞职手续离开。
我不对这家公司有任何留恋,但是想请教各位,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能运用法律保卫自己,对公司所做各种不公证行为及其给我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要求赔偿?非常欢迎和我联系。
你好,你可以对公司所做各种不公证行为及其给你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要求赔偿。维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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