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他将我父亲告上法院,结果法院将地判给了对方,并罚了我父亲3000元,请问法院的判处合理吗?
你好,吴仁云律师:
我家的一块地(我们有最195几年的土地证明),以前一直种有茶树,几年前,莫明被别村的村民重新开发占为己有,他在开发时我父亲一直跟他有争执,来后他在地上种上柑树,被我父亲一气之下全拔了,之后他将我父亲告上法院,结果法院将地判给了对方,并罚了我父亲3000元,请问法院的判处合理吗?
可以在起诉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案情依法作出刑事和民事赔偿判决。 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加害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轻判或判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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