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今天早上我突然想不要了,那铺主还要向我拿损失费,请问那个押金能退回来不?
各位律师:
我前两天(1月20日)已经跟商铺的铺主下了1000元的押金和半个月的铺租900元打算1月23号才开张,铺主也开了收据给我,而我也下了一个欠半个月铺租900元的欠条给铺主,但今天早上我突然想不要了,那铺主还要向我拿损失费,请问那个押金能退回来不?
当然可以退回!!他们收员工的押金本来就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劳动部门控告他们。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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