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随身钥匙上带的小瑞士军刀把对方轻重一人脸划伤,后鉴定为轻伤,在这当中我该付什么责任?

我用随身钥匙上带的小瑞士军刀把对方轻重一人脸划伤,后鉴定为轻伤,在这当中我该付什么责任?,第1张

你好,王建峰律师:
前几天我跟我朋友在谈事,后来我朋友的同事找来她叫他去上班,但是我朋友不想去,我就叫我朋友跟我一起走,被他们同事拉住,在拉扯中我和我朋友一个同事就有身体的摸察,后来他又叫来3个人一来就打我,在互相打斗中,我用随身钥匙上带的小瑞士军刀把对方轻重一人脸划伤后鉴定为轻伤在这当中我该付什么责任

位律师回复

构成轻伤的,属于故意伤害罪!你可以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轻微的故意伤害行为,可以作为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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