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局反映有用吗,劳动仲裁是在劳动局里吗,劳动仲裁时效多少,能要回10000元吗?
各位律师:
06年10月进公司直属项目部一期工程施工,口头协议4500元每月。后因表现好07年年薪为6万,08年因一期工程进入收尾阶段,我被借用至二期工程部,工资仍由项目部发,每月发生活费1600元。至08年10月公司要求项目部解散,我也因此被辞,生活费也停发。剩余工资却到2009年1月19日发,按年薪6万即每月5000元计10个月共应发34000元,公司只发24000元,扣1万,理由是工作量不多。找项目经理他说他也扣了,找了公司几个领导,他们说都不管的,现在不知找谁?
向劳动局反映有用吗?
劳动仲裁是在劳动局里吗?
劳动仲裁时效多少?
能要回10000元吗?
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