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前夫要求我母亲对占用他家土地进行赔偿,请问有没有办法将现在房子所占的土地变成母亲或者我所有?
各位律师:
我是农村户口,在94年结婚嫁入本镇不同村的丈夫家,户口也迁入丈夫家,只是没有划分到土地,96年我母亲使用丈夫家的土地修建了一栋房子,房产证是我母亲的名字,当时由于在进行小城镇规划,所以各种手续审批很顺利。2004年与丈夫离婚,现在前夫要求我母亲对占用他家土地进行赔偿,请问有没有办法将现在房子所占的土地变成母亲或者我所有,主要是能让前夫没有理由再来纠缠。
根据物权法“地随房走”的原则,你母亲有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由于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男方无权要求你母亲补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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