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条对我有怎样的不利,我该如何保障我的利益的同时去签这份合约呢?

这四条对我有怎样的不利,我该如何保障我的利益的同时去签这份合约呢?,第1张

至我07年6月进公司,公司只与我签了06年6月至07年6月的合同,劳动保障只从08年5月开始为我缴,08年12月中旬一个被公司开除的员工去劳动部门仲裁公司,老板现在要求我补签合同,合同上面有几点疑问我想咨询一下律师,第一:老板要求我们签08年12月26日的日期,而不是今天09年1月20日的;第二:把我2500元的工资分成税前基本工资1000元和1500元的津贴;第三:这份补签的合同时间为07年7月26日,而不是前一份合同到期的07年6月20日的时间,第四:加了保密这条,要求我们在职期间和离职两年后不得在同类产品或业务的公司就业,这条是06年我签的合同上没有的。请问律师,这四条对我有怎样的不利我该如何保障我的利益的同时去签这份合约呢急求您的帮助,谢谢!

位律师回复

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来签订合同。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这四条对我有怎样的不利,我该如何保障我的利益的同时去签这份合约呢?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