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找了很多律师他们说法都不一,有的说写起诉书没有案由,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我得怎么办?
我是08年8月离的婚,财产一分我也没有(要财产对方就不离婚)包括大连有一处房产是用我的名字贷的款都给了他(贷款30年,是用他的厂子做抵压,二年了他只还了六千元,每月贷款应还3000多元),现在我想贷款买房子但是银行不让贷款,因为有不良贷款,我现在找了很多律师他们说法都不一,有的说写起诉书没有案由,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我得怎么办?
因为房子已经给他了。然后我还要付这些不该付的责任。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银行的债务你仍有偿还的义务,偿还后你可以依据离婚协议要求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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