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工作27天以上,至今没交住房公积金,请问按照劳动法某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各位律师:
某以“不定时工作制”签的劳动合同,延长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平均每日工作九小时以上。每月工作27天以上,至今没交住房公积金。请问按照劳动法某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实行计时工资的,可以,可以要求补交公积金。
各位律师:
某以“不定时工作制”签的劳动合同,延长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平均每日工作九小时以上。每月工作27天以上,至今没交住房公积金。请问按照劳动法某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实行计时工资的,可以,可以要求补交公积金。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