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现在我想把房屋收回来,可以吗,如果我硬要收回来应该怎么做为最好?
各位律师:
你好,我家新做了栋房屋,于2008年3月租给别人做旅馆,可是现在我想把房屋收回来,可以吗?如果我硬要收回来应该怎么做为最好?
合同主要如下:
1。甲方将房屋租赁给乙方,租期为十年,收取方式为前3年每年两万八千元,后7年为每年3万至3万2千之间。注(如有异议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
2。房租费为每年3月8号交付房租费,房租为每年一付。
3。水电费为。
4。乙方如遇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可将房屋转租他人。如转租成功则第3方当面更改承租人姓名,合同内容不变。如房屋拆迁甲方需补偿乙方房屋装修费用。
5。租赁期满,乙方则有限承租权。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有法律效律。
甲方:乙方
日期2008年2月26日
不可以,即使承担违约责任也不能解除合同。除非对方有违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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