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还可以拿到吗,公司没有和她签劳动合同算是不是公司没有履行职责,是否付双倍工资?
你好,孔德忠律师:
我妹妹在无锡一家纺织厂上班,2008年3月份到厂里的做到12月份。工资发了4-7月份的。3月和8-11月份工资没有发。12月没有做事回家了。8-11月份之间生病请假没有批,就去看病,回来后继续上班。在上班中老板说不要她了,但是她还在做,之后老板也没有说什么。8-11月份共计请了40多天假没有批,公司算她矿工。公司也没有和她签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她在公司上班是否有效,工资还可以拿到吗?公司没有和她签劳动合同算是不是公司没有履行职责,是否付双倍工资?
工资可以拿到,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得到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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