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怎么会以现在的价格买下这房子呢,难道就不能按照合同签订的日期来划分么,我现在还能做些什么呢?
你好,黄浪洪律师:
我是杭州的,12月买了个2手房,立契时间是02年的,但是契税缴纳时间是07年的,到现在还没满2年。当时中介公司的说法是杭州有新政策,2手房营业税征收是按照立契时间算的。打听了一下确实有这回事。就和房东按照无双税谈了房价。结果等我公积金贷款批下来以后,财税局说国家政策变了,从1月开始又要按照契税缴纳时间来算了。我打电话去咨询这个情况,他们很随意的就说只能按照新政策。这样的朝令夕改苦的难道不是我们老百姓么?如果当初没有这样的政策,我又怎么会以现在的价格买下这房子呢,难道就不能按照合同签订的日期来划分么?我现在还能做些什么呢?
有证据起诉中介公司索赔,没证据按新政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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