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法律依据,二房屋拆迁以及土地使用的转让权到底有没有赔偿,国家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不予赔偿?
各位律师:
您好!
我是东海县牛山镇一类地区住宅楼4楼的住户,该楼六层于97年6月交付使用。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现在面临拆迁,有两个问题咨询一下。
一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是每平米1923元,但是开发商给我们的房价超出故被拆迁人员房屋面积的售价是每平米2500元,同一地区的房价为2600元每平米。我以此要求按照2500元每平米赔偿是否合理?有无法律依据?
二房屋拆迁以及土地使用的转让权到底有没有赔偿,国家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不予赔偿?
拆迁价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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