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只约定员工给公司带来损失要求赔偿)5、是否还可以得到其他补偿项目?

(合同只约定员工给公司带来损失要求赔偿)5、是否还可以得到其他补偿项目?,第1张

律师您好!
我公司(A)2009年1月6日号发邮件通知1.23号去办理离职手续。A公司是一个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招聘人员后外派到B公司上班,辞退理由是B公司受到经济危机不需要太多外协。我在A公司期间共签了2次合同:2007年1月9日--2008年1月9日和2008年7月29日--2009年7月29日,在第一次合同到期后由于外派在B公司,没有及时回A公司签合同,所以合同是断续的。我想咨询律师如下几个问题:
1、A公司应该给予几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是否可以向A公司要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A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离职,提前了17天)
3、我2008年的年休假没有用完,是否可以要补偿金?(我有5天年休假,只用了2天,还有3天打算2009年春节使用,但是春节前已经被辞退了)
4、是否可以向A公司要违约金?(合同只约定员工给公司带来损失要求赔偿)
5、是否还可以得到其他补偿项目?

位律师回复

二十年经验的大律师为您解答:
1、A公司应当按照连续工龄计算给经济补偿金,共计2个月。
2、要待通知金不如要赔偿金,金额更高。
3、应休未休年休假可以要3倍工资。
4、如果合同有约定,可以要违约金,没有就没办法。
5、其他的要看情况。进一步问题建议联系律师,15800530662!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合同只约定员工给公司带来损失要求赔偿)5、是否还可以得到其他补偿项目?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