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只发最低生活费430元,本人最近已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但公司以各种理由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
我2007年与一企业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同时签有保密协议。签订合同时有一附加条款,即项目建设暂停期间只发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现公司因资金问题项目建设已停半年,每月只发最低生活费430元。本人最近已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但公司以各种理由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可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对你补偿,你提出的形式要书面的,且提前30天通知,详情欢迎电话咨询13838256067郑州律师郭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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