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我和丈夫感情不和,想离婚。
1。我儿子现在四周半,如果离婚,我是否能取得抚养权?
2。我丈夫说,如果我要孩子,必须放弃财产,而且拒绝支付抚养费,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位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你提供地事实以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秦永建律师认为,
首先子女抚养,根据法律规定是综合双方各方面的情况所决定的,例如学历、收入、住房等。
其次,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并不以抚养孩子为条件,就不能分割。所以,你可以依法诉讼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有自己抚养。对方承担子女抚养费。如果需要具体帮助可以致电秦永建律师1383310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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