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能否以公司克扣工资提出辞职,申请仲栽,要求公司赔偿,可以行通吗?
孕妇在被解雇过了16天后,经劳动部门调解重新回到公司上班,应该如何自我保护呢?
1、这16天的工资是按工资的全额领取还是按工资的60%领取?
2、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安排孕妇在一张空的办公台上班,不给任何工作任务的话,是不是变相逼迫孕妇自动离职呢?从而致使其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在此种情况下,孕妇又应该如何做呢?
3、如果孕妇在被公司安排在空桌子上班,不被安排任何工作的话,能否辞职?如果辞职,能否得到相应的赔偿?
4、假如这16天的工资按深圳有关法律法规应该是全额支付的,公司只按60%支付的话,孕妇为了保护自己不再被公司变相逼迫,孕妇能否以公司克扣工资提出辞职,申请仲栽,要求公司赔偿,可以行通吗?
希望各位律师,能帮帮这个无助的孕妇,帮帮这个群体的弱者!先谢谢各位律师啦!
应领聂全额工资,如果安排孕妇在空桌子上班是调换工作岗位的话,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辞职。但不应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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