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直接有效的程序使我们得到应用的保障,这样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上次提两个问题一个是加班费公司给我们固定6块/小时(包括节假日),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公司把我调了个更差的岗位,我拒绝要辞职,公司不给于赔偿。有位丁律师已经给了我解答,可现在有些地方政策(保护企业)劳动局不会这样走极端,我们就算就起诉拖个几年也没什么意思,我想问一下有没有直接有效的程序使我们得到应用的保障。这样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对不起我不是不相信法律,我问的比较现实,如果有什么地方说的不对,请原谅
1、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2、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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