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厂方不给我们几个按实际工资签合同的人加班,其它人都可以加班,请问厂方有没有权这样做?
各位律师:
新劳动法实施后,与工厂签合同时工厂要我们按工人工资签合同,月工资为770元/月,但我们实际工际是1500元/月。
为了维护我们劳动者的利益,我们有几个人要求按实际工资签合同。工厂表示,如果我们按实际工资签合同就不给我们加班,因为这样加班费会比770元/月高很多。现在厂方不给我们几个按实际工资签合同的人加班,其它人都可以加班,请问厂方有没有权这样做。可不可告厂方。
未必不合法,薪酬谈不拢,劳动者还是有选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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