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想咨询下法律界的专家,按照劳动合同法,用加班时间补回请假时间,算不算是合法的?
各位律师:
我是刚刚毕业的大专学生,应聘在工业园区的一家公司,由于家中有事,不得不辞职回家。 由于六月份我请了两个星期的假回学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可是离职时,公司说要把我请假的时间用加班的时间补回来。我六月份工作的半个月基本上就是一分钱没有拿到。当初进公司的时候生产部经理也没有和我说这个问题,员工手册上也没有写。所以,我想咨询下法律界的专家,按照劳动合同法,用加班时间补回请假时间,算不算是合法的。
不合法,请假期间不支付工资即可,另外在你取得毕业证之前,你们之间是平等的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