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什么义务按劳动法提前30天告知,未签劳动合同责任应该在用人单位,为什么他可以告我?

我有什么义务按劳动法提前30天告知,未签劳动合同责任应该在用人单位,为什么他可以告我?,第1张

各位律师:
1。我没有和老板签劳动合同。
2。老板也有付给我双倍工资。没给我买保险。
在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有什么义务按劳动法提前30天告知未签劳动合同责任应该在用人单位为什么他可以告我
我希望有位很懂法律的人帮我解释一下!

位律师回复

对方的诉权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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