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想问下要债公司的这种行为违法吗,我有他们问我要钱的录音,我还能要回我的钱吗?
几年前,我的一位朋友找了别人借了那种属于民间的高利贷,因为他是外地人,借款人不放心,也让我再借条上签了字(我有借款人和我的谈话记录,其中有证明他的实际借款人和高利贷的事实),后来我这个朋友一走了之!其后我们都在找他,但是没有消息!去年的9月份,我收到法院传票,对方把我和我的朋友告上法庭,说10月22日开庭,随后我就委托了律师,去了法院,得知无法找到我的朋友,所以要等!结果就在今年的6月初,我被突然出现的借款人所找的一群所谓的要债公司带走,说法院判诀下来了!1月14号下来的,于是这些所谓的要债公司以我的人身安全做要挟,要我出3万5,他们保护我,不再被法院和借款人追,为了保命,家人出了6100,他们才放我出来!并要我三天之内凑齐35000,无奈之下我报了警,但是公安也迟迟不了立案,说是经济纠纷,立案有难度!
请问律师,1,法院在寄给我传票后不开庭,过后开庭却选择了公告的方式来通知,这样的判决有效吗?
2,我想问下有关我朋友借的这笔钱我应该偿还吗?
3,我想问下要债公司的这种行为违法吗?我有他们问我要钱的录音,我还能要回我的钱吗?
河南新乡郭英律师电话13837321299解答: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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