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当初并没有约定违约金,请问根据新合同法?
各位律师:
我于2008年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还没有去公司报到,但我现在要违约,公司要求我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才可以把协议书还给我,但是我们当初并没有约定违约金。
请问根据新合同法,我是不是不用支付任何违约金。
请问这个就业协议是就业意向书,还是劳动合同?如果是就业意向书的话,你只要跟用人单位告知拒绝该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就可,无须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劳动合同,如果合同上没有规定违约金,你也无须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该单位给你提供了培训,培训费用你应当予以支付。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