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与丈夫离婚,请问房产如何处理,到底是按照当时交款价格计算,还是按照现在的商品价格计算?
各位律师:
我们婚后,2005年,丈夫单位搬迁到外地,并且分到了单位在本院内的楼房一套。当时交款24万,其中分期贷款8万,现在还有4.9万贷款未还完。单位怕员工调走,或者其他原因卖房,所以规定到2015年才给与办理房产证。
我现在想与丈夫离婚。请问房产如何处理。到底是按照当时交款价格计算,还是按照现在的商品价格计算?(现在估计有60万)问了很多人,都有不同的答案。
按现在的价格,但是要评估价格,另外如果单位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划拨的,还要扣除土地出让金,详情欢迎电话咨询13838256067郑州郭希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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