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仍然不付房款,也不搬進去,現在離簽合同已有二個多月了,我該怎麼辦,我可以起訴嗎?
各位律師
我妻子在4月28日與買房人簽定合同,只是找了一個中介人雙方自己簽定的合同,合同上講的是先付5000元定金給我,在一個月之類買方人將剩余房款付清,在付清房款之前我要將水電費結清。可是在一個月後購房人以我的水電費未交清為理由,並且要我先搬出去後他在給房款,第二天我都按要求做了,可他仍然不付房款,也不搬進去。現在離簽合同已有二個多月了。我該怎麼辦,我可以起訴嗎?或都說我可以將房子再買給另一個人嗎
具体看合同的约定情况,如果你所说属实,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如您认可,请点击采纳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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