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做法做为厂员工应该怎么解决,有没有规定说一定要做够三个月以上才能辞职这条规定?
各位大律师:
公司没有给劳动者签订合同,任何东西都是以口头形式,而且公司管理人员说过的话都不算数。上班时间太长去没有加班费,工资是计件方式单价非低,每天以高产量分配给各员工,达不到产量不给下班。一天工作至少12小时以上,很多员工都拿不到劳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请问标准工作时间是多少小时?加班最多不可超过多少小时?公司的做法做为厂员工应该怎么解决?有没有规定说一定要做够三个月以上才能辞职这条规定?
您好!
1、工作时间是每天8小时;
2、最多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
3、可以劳动仲裁;
4、没有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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