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意外身故,未偿还债务的对方是否有权利提出继承要求,如何才能避免对所得方不利的情况产生?

如果孩子意外身故,未偿还债务的对方是否有权利提出继承要求,如何才能避免对所得方不利的情况产生?,第1张

各位律师:
房产名字原在孩子名下,因购房还有30多万债务未还清,现夫妻离婚,作为共同财产分配,双方约定负责偿还全部债务的一方为所得方,请问能否过户到所得方名下? 
如果能过户,怎么办手续才是最好的?是离婚后再办呢还是离婚前先办好再离?
如果不能过户,那么所得方如何保护将来自己的权利?比如说,孩子成年以后房产究竟谁能作主(孩子随所得方生活)?如果孩子意外身故未偿还债务的对方是否有权利提出继承要求如何才能避免对所得方不利的情况产生

位律师回复

很简单,通过诉讼离婚时,在法律文书中写明就可以了。然后在持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过户就可以了。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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