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决定让我休息期间工资按60%开给我,请问单位让我休病假合理吗,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合理吗?
各位律师:
您好,我是一名事业编制的交通局职工,是一名收费站收费员,1999年底参加工作体检时身体健康,去年年底再次体检时查出感染乙肝大三阳,单位决定让我休息期间工资按60%开给我,请问单位让我休病假合理吗?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合理吗?希望您能给我回答,谢谢!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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