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
各位律师:
您好,我于两个月前下班途中路过马路时被一辆摩托车撞伤,当时已报交警,交警判了对方负全责。送往医院后医生诊断为右脸多处骨折,牙齿错位,右脸上神经坏死等,在医院治疗了一个月左右,手术后在右脸至耳根侧和眼角处留下了两条较明显的疤痕。大概花了3万多块钱。因为治疗需要,催对方交钱付医药费一直称说没那么多钱只付了一万多,由于没能及时拿钱出来,于是自已垫付了一部份钱。
当时做完手术的地方还没拆线,被撞错位的牙齿还在用牙箍绑牙,主治医生通知可以出院回家休养,需休养一个月以后每隔一星期去复诊。因医院方面已开出了结账单,迫于无奈只好回家休养。(手术后脸上嵌了两块钢板需要半年后才可以拆除,而且拆除后还会在脸上留上一条疤痕。还有医生说牙齿部位因为咬合系统错乱做了手术后还需要100天后才慢慢恢复正常)
在出院一个星期后,对方说我已治疗好出院了,要求到交警处结案。但我想我至少半年后才能基本上康复,而且牙齿那里拆完牙箍后现在张口只能张开1.5公分,连个手指都放不进去,哪能知道100天后能不能恢复正常,还需不需要做矫正手术。而且半年后还需拆
1、可以结案,不影响诉讼
2、现在发生的费用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待全部费用发生后起诉,但要注意诉讼时效
3、计算至鉴定之日
4、可以要求赔偿整容费,营养费也能得到支持
5、根据法律规定,计算应得费用,应调解,如达不到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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