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出了10级伤残,可我是在做鉴定前我就辞去了工作,我想问问你们我应该得到的是什么?
各位律师:
我是在太仓工作外来人员。可是我们总厂在上海,也就是说保险也是在上海买的,现在我出了10级伤残,可我是在做鉴定前我就辞去了工作,我想问问你们我应该得到的是什么?
刑诉法修正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以上就是什么是连续拘传的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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