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要求公司,为我们补交未交和少交的保险吗,具体怎么做?
各位律师:
我们1999年进某电子厂到现在。公司从2002年开始为我们购买保险。但从来都是以上年度本市最低的职工月收入为基数。没有法规上说的以本人上年度月收入为基数进行缴纳。请问?我们可以要求公司。为我们补交未交和少交的保险吗?具体怎么做?谢谢!
是否能够补交应当是社保局决定,如果社保局同意补交,你们就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各位律师:
我们1999年进某电子厂到现在。公司从2002年开始为我们购买保险。但从来都是以上年度本市最低的职工月收入为基数。没有法规上说的以本人上年度月收入为基数进行缴纳。请问?我们可以要求公司。为我们补交未交和少交的保险吗?具体怎么做?谢谢!
是否能够补交应当是社保局决定,如果社保局同意补交,你们就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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