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此事我们应该如何决定?
各高层律师: 请教您!
我们在深圳某公司工作超十年,现公司面临在一年内可能要搬迁到外省,而我们的原劳动合同也马上到期了,我们像公司申请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给我们选择:
1 。 要么签期限为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要么签外省公司(同一老板在外省注册的公司)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请问:
A 如果签了为期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搬迁,有得赔偿么?
B 我们目前在深圳公司上班,本应该续签深圳公司的合同,可厂方不同意,我们可以续签外省公司的劳动合同么?
C 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此事我们应该如何决定?
敬请懂劳动法的高层律师帮忙指教! 非常感谢!
建议
一、与深圳公司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有消息称,今年能够颁布实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或细则)。那么依据该条例,像你这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单位与你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届时,可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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