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叔叔来厂半年左右没有买保险,请问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各位律师:
本厂有个工人,是我合伙人的亲叔叔,在5/11时上午11:50分左右头有点晕(他没有向他人反映),后来同事送他去了宿舍,大约在12:04分立即送他去了当地医院(当时死者不不同意去医院,医生说是急性脑溢血,后来抢救无效,在5/12上午8点病逝了。死者于5/12下午送去火化。厂方给他支付了医药费,火化和土葬费,一共花了2.5万左右。现在死者的老婆要我我厂支付11.5万元给他们,我觉得他是病死。应该工厂不用支付那么多吧。另外我厂因的执照还没有批下来(在办理过程中),他的叔叔来厂半年左右没有买保险。
请问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导致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属于工伤!对方应享受工伤待遇,赔偿数额具体要看对方的工资,详情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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