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朋友讲你做的好事春节前还我就不要利息了,后来超过时间了,我还要向朋友付还利息,请问怎么办?
各位律师:
原明德学校一名姓单的学生在2006年为省盐中录取,家中讲目前经济紧张,我和我校一名会计分别借给他5000元(借款人口头承诺春节前归还)和一万元,我们也没有要利息,当时他讲春节前一定将5000元还给我,可至今未还,去年我们上门去过两次,每次都讲少不了,有钱时就还。
因这5000元我是借的朋友的,当时朋友讲你做的好事春节前还我就不要利息了。后来超过时间了,我还要向朋友付还利息。请问怎么办,我向朋友所付的利息可否要求姓单借款人支付。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为没有利息,但你可以主张其违约后的逾期利息及春节后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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