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一致认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是与正式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是适用法律不同吗?
各位律师:
我是应届的大学毕业生,和单位签了三方协议,当时没有说明要考研的事,公司在协议的补充条款中注明了违约要交违约金3000元。现在确定去读研,请问:现在要违约有法律保护吗? 公司能追要到3000么? 只是聘用,即档案等资料都不转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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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劳动法,员工可以提前30天辞职。此协议为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咨询律师一致认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这是与正式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是适用法律不同吗?
学校、单位、和学生签订的三方协议就是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部关于学生不算就业是说,学生在实习期间,而你是毕业找单位就业,当然适用劳动合同法。单位所谓的违约金,使完全违法的,你无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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