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方宣称:如不缴纳,有权送当事人回监狱,请问这合规定吗?
各位律师:
关于 假释金得问题 当事人因 暴力。打架斗殴。被判5年有期徒刑。已3年。已缴纳假释金出狱1年。如今监狱方面。再次提出要求。提交10万元的假释金。监狱方宣称:如不缴纳。有权送当事人回监狱。 请问这合规定吗?
监狱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你方可予以拒绝。是否让当事人回监狱,不是由监狱说了算的。监狱再向你们提出的话,你们应尽量留存证据(如录音等),以备他人维权之用。如需帮助或仍有不解,可直接来电或通过QQ免费咨询。电话:13922272120,QQ:67877574。--------(吴培雄,广州安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曾参加国家西部计划,赴广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先后就职于检察院、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2006年获国家“中国志愿服务铜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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