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差2天房屋就到期了,如果我现在拿回房屋钥匙合理吗?
各位律师:
您好,我和租赁方是在2007年5月30日签订了期限为一年的租赁合同,到2008年5月29日房屋到期,租金是按两次付清当初也没有房屋押金,只是提前两个月收取房租,当时合同是这样写的;如果房屋到期不再续租的话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主,可现在出现的问题是,房子还差一周就到期了她才通知我,在此之前他一直在说还继续租住并且已经签订二次合同,但他就是迟迟不给房租,我想问一下,象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我的房子一时半会儿租不出去他是否应该赔偿我的损失? 现在还差2天房屋就到期了,如果我现在拿回房屋钥匙合理吗?
你们合同约定的是不再续租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现在未及时通知你,他存在违约。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视为他继续承租房屋。他不给房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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