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才劳务诉讼的话过了起诉期限没有,是按5月1日新的劳动诉讼期限1年,还是按旧的60日?
各位律师:
我今年65岁,已经为广州一家高速公路公司工作服务十三年,因农村人公司一直没跟我签过合同,没买过任何保险。2008年4月1号才通知我第二天要我离开。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社保吗?我还能争取到什么权利?6月份才劳务诉讼的话过了起诉期限没有?是按5月1日新的劳动诉讼期限1年,还是按旧的60日?谢谢。
您好。如你所述,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十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公司没有和你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加付你4个月的工资;同时,公司未事先通知你即要求你走人,你可以要求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合计可以要求十七个月的工资。社保方面,应直接向社保局投诉,不能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如需帮助或仍有不解,可直接来电或通过QQ免费咨询。电话:13922272120,QQ:67877574。(吴培雄,广州安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曾参加国家西部计划,赴广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先后就职于检察院、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2006年获国家“中国志愿服务铜质奖章”)
0条评论